中波互免持普通护照人员签证协定将于5月29日正式生效
驻波黑使馆
2018/05/07

  5月4日,波黑外交部长茨尔纳达克会见陈波大使。陈波向其递交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波黑部长会议关于互免持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生效日期的照会。双方确认,上述协定将于2018年5月29日正式生效。

  

  陈波表示,中波互免持普通护照人员签证协定的签署和生效是中波双边关系中的一件大事,将极大便利两国人员往来,有力促进两国各领域合作发展。陈波高度评价波黑领导人和茨尔纳达克外长亲自关注和推动协定商签工作,赞赏波黑各有关部门为推动协定早日生效所做努力。

  

  茨尔纳达克表示,这一协定的签署是波中两国政府作出的正确决定,相信协定将有力促进两国经贸、人文和旅游等各领域合作,实现两国关系新的跨越。

  使馆政务参赞周彦出席上述活动。

  上述协定由王毅国务委员兼外长(时任外长)同波黑外长茨尔纳达克于2017年11月27日第六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期间于布达佩斯签署。

Copyright 2013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秘书处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6038296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02097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2号,邮政编码:100701  邮箱:china_ceec@mfa.gov.cn  传真:86-10-65962554